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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iminal Investig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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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Updated August 4, 2026
  • gcheng-001/legal-skills

Generates the three investigation-stage documents: no-file meeting outlines, bail and no-arrest opinions, and custody-necessity review applications.

About

A skill covering the investigation stage of a criminal case, producing meeting outlines, bail/no-arrest opinion letters, and custody-necessity review applications. A Chinese criminal-defense lawyer uses it from detention through the arrest-review decision.

  • Three deliverables mapped to detention, arrest-review, and custody nodes
  • Strictly separates no-file meetings here from post-review meetings (criminal-meeting)

Criminal Investigation by the numbe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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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px skills add https://github.com/gcheng-001/legal-skills --skill criminal-investig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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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updatedAugust 4, 2026
Repositorygcheng-001/legal-skills

What it does

Generates the three investigation-stage documents: no-file meeting outlines, bail and no-arrest opinions, and custody-necessity review applications.

Files

SKILL.mdMarkdownGitHub ↗

criminal-investigation — 刑事侦查阶段文书生成

一、技能定位

本 skill 覆盖侦查阶段(拘留→审查逮捕→批准逮捕/不批准逮捕)律师核心工作,生成三类交付物:

编号交付物适用节点
D1会见提纲 + 当事人辅导要点拘留后第一次会见前
D2取保候审申请书 +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向公安/检察院争取变更强制措施
D3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批捕后争取变更强制措施

关键边界:本 skill 的会见提纲是无卷会见——律师尚未看到任何案卷材料,仅凭拘留/逮捕通知书和家属陈述开展工作。与 criminal-meeting(基于阅卷笔录的有卷会见)截然不同,两者不可混淆

---

二、全局护栏(强制执行,不可跳过)

1. 辩护贯穿全程:侦查阶段的每一步工作都要为后续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庭审打基础。会见提纲的问题设计、意见书的论证方向,均须有庭审视角。 2. 系统独立立场:不盲目顺从律师意见。发现论证漏洞、事实矛盾、法律依据不足时,主动提出,分析利弊,最终决策权在律师。 3. 当场解决问题:每步发现的信息缺口或法律疑点,必须在当步讨论解决,不得带入下一步。 4. 完整记录讨论:超过3轮的讨论自动记录到案件目录下的 案件备忘录.md。 5. 确认后才生成:任何正式文书必须在对话中展示草稿、律师确认要点后,才生成 Word 文件,不得自动批量生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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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A/B 类型区分

每次启动时询问一次,确认后全程使用,不重复提问。

类型当事人称谓委托来源律师称谓
A类(法律援助)受援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
B类(委托)委托人/当事人当事人/家属委托委托辩护人

---

四、执行流程(适用所有交付物)

Step 0  确认材料清单
         └─ 律师提供了哪些材料(拘留/逮捕通知书、家属陈述、当事人基本信息)
         └─ 缺失材料标【待补充】,不编造
Step 1  确认 A类 or B类(询问,不重复)
Step 2  在对话中展示内容草稿,供律师审阅
Step 3  等待律师确认(明确指令:可以/修改后确认/不生成)
Step 4  生成 Word 文件,告知完整路径
Step 5  用 code -r <文件路径> 打开文件

---

五、交付物 D1 — 会见提纲 + 当事人辅导要点

5.1 适用前提

  • 律师尚未阅卷,仅凭通知书和家属提供的情况开展工作
  • 如律师已有阅卷材料,应切换至 criminal-meeting skill

5.2 会见提纲结构

封面

会见提纲
嫌疑人:【姓名】
案由:【罪名,不确定则写"涉嫌……案"】
办案机关:【派出所/看守所名称】
强制措施:【拘留 / 逮捕】(附期限)
会见时间:【日期】
承办律师:【姓名】(A类注明法律援助中心;B类注明委托关系)

第一部分:会见前准备清单

律师进门前须核实的事项:

  • [ ] 核实嫌疑人身份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户籍地)
  • [ ] 确认强制措施类型及期限(拘留:公安一般37天;逮捕后羁押期限)
  • [ ] 确认是否已收到权利告知书(刑诉法第33条)
  • [ ] 确认家属委托情况(A类:援助决定书是否送达;B类:委托书是否已签)
  • [ ] 携带材料清单(律师证、律师事务所函、援助公函/委托书、空白笔记本)
  • [ ] 了解看守所规定(是否限时、录音录像、手机禁入等)

第二部分:会见重点问题提纲

提示:问题按优先级排列,时间不足时优先完成前两板块

【第一板块】基本情况确认(5分钟内完成)

1. 是否收到《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》?内容是否理解? 2. 到案以来人身是否受到伤害?有无刑讯逼供情况(打、踢、长时间不让睡觉、不给吃饭、恐吓威胁)? 3. 现在身体状况如何?有无需要就医的情况? 4. 羁押场所条件如何?与其他人是否有矛盾冲突? 5. 是否有其他我需要了解的紧急情况?

【第二板块】案情全面了解(15-20分钟)

策略提示:先听当事人完整陈述,不打断,律师记录要点;再针对关键节点追问。

6. 从头说一下事情经过——什么时候、在哪里、和谁、发生了什么?(让当事人自行叙述,不要引导) 7. 你是怎么被带走的?(主动投案/被传唤/被抓?到案经过直接影响是否构成自首) 8. 到案后做了几次笔录?在哪里做的?大概说了什么内容?(初步判断供述一致性) 9. 有没有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?(坦白/自首的区分) 10. 有没有揭发检举他人犯罪,或协助抓捕其他嫌疑人?(立功线索) 11. 涉案金额/数量/后果,你自己估算大概是多少?(量刑起点判断) 12. 被害人/损失方目前什么态度?有无赔偿可能?(谅解情节) 13. 同案人员情况——共几人、各自角色、是否均已到案?

【第三板块】法律帮助(10分钟)

14. 告知涉嫌罪名的基本构成要件(用白话解释,让当事人理解指控逻辑) 15. 讲解零口供 vs 如实供述的利弊分析:

  • 如实供述:可能获得坦白从宽、认罪认罚从宽;取保候审机会增加
  • 拒绝供述:合法权利,但侦查机关可能据其他证据定案;可能被认为态度差
  • 决策权在当事人,律师不代为决定

16. 告知权利:会见权、阅卷权(审查起诉后)、申请取保候审权、申请回避权、申请鉴定权 17. 告知义务:不得串供、不得干扰证人、不得毁灭证据

【第四板块】关键风险提示(5分钟)

18. 不要被诱供、指供——侦查人员问"是不是这样""你当时是不是……"时,不要顺着说"是";如实说自己知道的 19. 不要签自己不理解或与事实不符的笔录——可以要求重新记录,可以要求补充说明 20. 沉默权:对于不清楚的问题,可以说"我记不清了"或不回答;对于可能加重自己罪责的问题有不自证其罪的权利 21. 拒绝与同案人员接触或传话 22. 如被刑讯逼供,事后向律师、检察院、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反映

第三部分:后续事项

  • 律师下次会见时间(预估)
  • 家属需要配合的事项(退赃、联系被害方、准备谅解金等)
  • 当事人如有新情况(如刑讯逼供、证人联系等),通过会见时告知律师

---

5.3 当事人辅导要点(律师会见时当场宣读/告知)

语言要求:大白话,当事人能听懂
【我是你的律师,以下几点你一定要记住】

第一,你有权利不回答警察的问题,这叫沉默权。
      但如果你有自首情节,主动如实交代可以从宽处理。具体怎么做,听我的建议。

第二,做笔录时,警察怎么问、你就原原本本说你知道的。
      不要顺着他们说"对""是的",除非那真的是事实。
      如果笔录记的不对,你有权利要求改。改完了再签字。

第三,不管发生什么,不要跟同案的人传话、递纸条、打眼神。
      看守所里有监控。

第四,如果有人打你、威胁你、长时间不让你睡觉,
      这叫刑讯逼供,是违法的。你要记住时间、地点、是谁干的,告诉我。

第五,你家里的事我来联系。你只管好好配合该配合的,保护好自己。

有什么问题,等下次见面告诉我。

---

六、交付物 D2 — 取保候审申请书 +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

6.1 适用节点

  • 取保候审申请书: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,可在拘留后随时提出
  •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:在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(7日内)提交,争取检察院不批准逮捕

两份文书合并为一个 Word 文件,分上下两部分。

6.2 取保候审申请书

法律依据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7条(取保候审条件)、第90条(申请程序)

文书结构

取保候审申请书

申请人:【嫌疑人姓名】,【性别】,【出生日期】,【户籍地】
        现羁押于:【看守所名称】
        涉嫌罪名:【罪名】
辩护人:【律师姓名】,【律师事务所名称】
申请对象:【公安机关名称 / 检察院名称】

申请事项:
请依法对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事实与理由:

一、【嫌疑人姓名】无前科劣迹,系初犯/偶犯
    【补充具体说明,无前科则写"此前无任何犯罪记录";如实交代情况则写认罪态度】

二、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,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
    【嫌疑人】现居住于【地址】,有固定住所;【工作单位/家庭情况,视具体情况补充】
    具备随传随到的条件。

三、认罪态度较好,主动配合侦查工作
    【如实供述/自首/坦白/退赃情况】

四、已积极退赃/赔偿,取得被害方谅解(如有)
    【被害方谅解情况,无则删除本节或写"正在积极联系被害方协商赔偿"】

五、同案犯均已到案,无串供、毁证可能
    【同案人员到案情况;如无同案则写"本案系独立犯罪,不存在串供可能"】

六、无逃跑、毁灭证据、干扰证人的可能
    【说明嫌疑人家庭、社会关系、经济状况等不具备潜逃条件的事实】

七、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7条取保候审条件
    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7条,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:
    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    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    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    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    本案嫌疑人符合上述第(  )项情形。【填写适用项并补充分析】

保证方案(择一):
□ 保证金: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【金额】元
□ 保证人:【保证人姓名】,【与嫌疑人关系】,【联系电话】,【住址】

综上,申请人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,请贵院/贵局依法批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辩护律师:【律师签名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律师事务所公章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日期】

法律依据速查表

条文核心内容
刑诉法第67条取保候审的四种适用情形
刑诉法第81条逮捕的三项条件(证据条件+刑罚条件+社会危险性条件)
刑诉法第90条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

---

6.3 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

适用时间: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(一般为7日,重大案件可延长至37日) 提交对象:承办检察官(捕诉部门)

文书结构

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

编号:【律所编号,可空】

致:【检察院名称】捕诉部门

案件:【案由】——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
辩护人:【律师姓名】,【律师事务所名称】,联系电话:【电话】

尊敬的承办检察官:

本所接受【A类:法律援助中心指派/B类:当事人家属委托】,指派本所律师【姓名】担任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的辩护律师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7条、第90条,现就本案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,供贵院参考。
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

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,【性别】,【出生日期】,涉嫌【罪名】,于【日期】被【公安机关】拘留,现羁押于【看守所】。辩护人已于【日期】会见当事人,了解基本案情如下:【简述当事人陈述的案件经过,2-3句话,注明系当事人陈述,尚未经证据核实】

二、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体论证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1条,逮捕须同时满足证据条件、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,三者缺一不可。本案存在以下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形:

(一)证据条件存疑【视案情选用,不适用则删除】
    【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、关键证据是否充分等角度论证;需谨慎,避免提前暴露辩护方向】

(二)刑罚条件: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
    【根据罪名量刑幅度,论证本案情节较轻、可能判处较轻刑罚;需引用具体罪名量刑规定,须经元典MCP验证,标注【已验证】或【待元典验证】】

(三)社会危险性:不具有继续犯罪、逃跑、毁证等社会危险性
 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》,以下事实说明本案嫌疑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:
    1. 案发系偶发/临时起意,无预谋、无前科,再犯可能性低
    2. 嫌疑人有固定住所和家庭关系,无潜逃动机和能力
    3. 主要证据已固定(【已固定的证据类型】),嫌疑人无毁灭证据的条件
    4. 同案嫌疑人均已到案,无串供必要
    【据实补充,无依据的不写】

三、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

即便认定存在一定危险性,取保候审亦足以防止:
- 可设定固定住所限制,要求嫌疑人不得离开所在地市
- 可要求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到
- 家属可作保证人,督促嫌疑人配合诉讼
- 缴纳保证金制度提供了经济约束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7条第(二)项明确规定,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"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"可以取保。本案符合这一条件。

四、嫌疑人具有从轻、减轻情节

【从以下情节中选取有据可查的,不编造】
- 自首(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)——《刑法》第67条第1款,可以从轻减轻处罚
- 坦白(如实供述侦查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)——《刑法》第67条第3款,可以从轻处罚
- 立功(揭发他人犯罪/协助抓捕)——《刑法》第68条,可以从轻减轻处罚
- 退赃退赔,取得被害方谅解——《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酌定从宽情节
- 认罪认罚——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5条,从宽处理
- 初犯、偶犯、悔罪态度好——酌定从宽情节

上述情节表明,对嫌疑人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显著降低。

五、总结与请求

综合以上,本案嫌疑人不满足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1条规定的逮捕条件,且具有多项从宽情节,采取取保候审足以保证诉讼顺利进行。恳请贵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并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如贵院需进一步了解案情,辩护人愿意随时配合。

此致
【检察院名称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辩护律师:【律师签名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律师事务所名称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日期】

---

七、交付物 D3 —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

7.1 适用节点

批准逮捕后,嫌疑人已被正式逮捕羁押。律师可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95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,请求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重新评估。

提交对象:负责本案的检察院(可以是逮捕决定检察院,也可以是侦查监督部门) 关键时机:批捕后侦查阶段新情况出现时(证据已固定、同案犯到案、健康恶化、家庭困难等)

7.2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结构

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

致:【检察院名称】侦查监督部门(或诉讼监督部门)

申请人: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的辩护律师
辩护律师:【律师姓名】,【律师事务所名称】

案件: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涉嫌【罪名】案
当前状态:【日期】经贵院批准逮捕,现羁押于【看守所】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95条、《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》,现申请对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。

一、批捕后案件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

以下事实表明,维持逮捕强制措施已无必要:

(一)关键证据已固定,侦查主要工作已完成
    自【批捕日期】至今,侦查机关已完成:
    - 【已完成的侦查活动,如:讯问笔录已取、现场勘查已做、鉴定报告已出等】
    - 主要物证/书证均已扣押在案
    继续羁押不能达到固定证据的目的。

(二)同案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,串供可能性已排除
    【同案人员到案情况;如系单独犯罪则修改此节为"本案系单独犯罪,不存在同案人员"】

(三)主要案件事实已查明,嫌疑人持续配合侦查
    【嫌疑人如实供述、配合调查的情况;侦查进度】

二、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

(一)【新情况说明,从以下选项中选取适用的】

    选项A:侦查终结在即,刑事诉讼程序进入下一阶段
    本案侦查羁押期限届满/即将届满,案件即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维持现有羁押状态对保障诉讼进行已无实质意义。

    选项B:家庭特殊困难(需提供证明材料)
    嫌疑人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,其家庭成员【关系:配偶/父母/未成年子女】目前面临【具体困难:疾病/生活无法自理/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】,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【列明附件】。

    选项C:身体状况明显恶化(需提供医学证明)
    嫌疑人现患【疾病名称】,病情【描述:加重/需要专业医疗条件】,看守所现有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治疗需要,已提交【医院诊断证明/在押健康状况证明,列明附件】。

三、变更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顺利进行

变更为取保候审后:
- 嫌疑人有固定住所,可设定居住限制,随传随到
- 家属可担任保证人,缴纳保证金,提供经济约束
- 侦查机关可对嫌疑人居所进行监控或定期汇报
- 嫌疑人已有认罪认罚意向,无对抗诉讼程序的动机

四、法律依据
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95条: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
- 《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》第16条:检察院对持续羁押可能有失公正的,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
-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1条:逮捕须有社会危险性,情况变化时应重新审查

五、申请事项

综合以上情况,申请贵院对犯罪嫌疑人【姓名】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,并建议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。

附件(如有):
□ 家庭困难证明
□ 医疗诊断证明
□ 保证人情况说明
□ 保证金方案

此致
【检察院名称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辩护律师:【律师签名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律师事务所名称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【日期】

---

八、质量约束(强制执行)

1. 不编造事实:所有陈述必须有材料依据;信息不足处标 【待补充】,不自行填充 2. 法条引用规范:引用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7/81/90/95条时须完整标明条文内容;量刑规范(如《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》中的具体数字)必须通过元典MCP验证,未验证前标注 【待元典验证】 3. A/B类型一致:全文当事人称谓、委托来源描述须与确认的类型一致,不得混用 4. 文书语言:专业、精准,可直接提交给公安机关或检察院 5. 信息缺口处理:发现关键信息缺失(如罪名不明、同案人数不清、强制措施期限不明),当步解决,询问律师后再继续

---

九、文件输出规范

  • 格式:Word(.docx)
  • 命名[嫌疑人姓名]-[文书类型]-[日期].docx,例:张三-取保候审申请书-2026-05-30.docx
  • 禁止文件名中含冒号等Windows非法字符
  • 日期格式使用短横线:2026-05-30
  • 保存路径:案件目录下的 documents/ 子目录;若无案件目录,询问律师指定路径
  • 生成后:用 code -r <文件路径> 打开,并在对话中告知完整路径:✅ 文件已保存:[完整路径]

---

十、与其他 skill 的协作边界

Skill关系
criminal-case-os总控调度器,可调用本 skill
criminal-meeting阅卷后有卷会见,与本 skill 的无卷会见互斥,不可混用
criminal-case-review阅卷笔录制作,提供本 skill 后续阶段的材料基础
yuandian-law-search法条及量刑规范验证,本 skill 引用量刑数字时必须调用
docx / md2wordWord 文件生成,本 skill 调用其生成最终文书

---

十一、升级版决策工具

本章节为侦查阶段提供两个决策辅助工具,嵌入既有流程使用,不替代上述任何交付物。
产出约束:两个工具的产出同样遵守全局护栏——确认后才生成、基于材料不编造、引用法条及量刑规范须经元典MCP验证并标注 【已验证】 / 【待元典验证】

11.1 工具一 — 逮捕必要性快速评估表

使用时机:在"评估逮捕必要性"环节使用,作为量化打分工具,辅助判断策略重心。

三维评估(源自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1条逮捕条件,三者缺一不可):

评估维度评估要点本案情况风险得分(低/中/高)
证据要件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据会见信息填写
刑罚要件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据罪名情节判断
社会危险性是否可能实施新犯罪/危害国家、公共安全/毁灭伪造证据、干扰作证、串供/打击报复/自杀逃跑逐项核对,引用具体事实

评分规则

  • 三项中任一为"高" → 整体逮捕风险
  • 两项为"中" → 整体风险
  • 其余情形 → 整体风险

策略联动

整体风险策略重心主攻文书
强化取保条件(固定住所、保证金/保证人、谅解、退赃)主备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(D2上半部)
中 / 高立即转向"攻击逮捕要件",重点论证无社会危险性或证据不足主攻《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》(D2下半部)
提示:社会危险性是侦查阶段争夺的核心战场。打分时"社会危险性"一栏须逐项核对刑诉法第81条列举的五类情形,每项引用本案具体事实,不得笼统判断。

---

11.2 工具二 — 首次会见分析报告(会见后24小时内产出)

定位:D1 会见结束后的核心新交付物。会见是无卷阶段唯一的信息入口,须在24小时内趁记忆清晰固化分析结论,为后续逮捕必要性评估与文书撰写提供依据。

报告结构

第一部分 事实梳理

  • 以当事人视角清晰陈述案件经过: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行为、结果
  • 注明系当事人单方陈述,尚未经证据核实
  • 标注与家属陈述、通知书记载存在出入之处

第二部分 争议焦点与辩点初判

  • 依五大核心原则(证据/程序/定性/量刑等),初判潜在辩点:
  • 证据辩点:关键证据是否充分、取证是否合法
  • 程序辩点:到案经过、笔录次数、有无刑讯逼供线索
  • 定性辩点:行为是否符合指控罪名构成要件、此罪与彼罪
  • 量刑辩点:自首/坦白/立功/退赃/谅解/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
  • 引用罪名量刑规范处标注 【待元典验证】

第三部分 风险评估与紧急程度评级

  • 套用 11.1【逮捕必要性快速评估表】给出逮捕风险评级(高/中/低)
  • 明确下一步主攻方向:
  • 优先准备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,或
  • 重点挖掘无罪/罪轻证据、攻击逮捕要件
  • 标注紧急程度(如审查逮捕7日期限临近,须优先提交《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》)

第四部分 后续待办清单

  • 需家属配合调取的证据(病历、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证人联系方式等)
  • 需向办案机关了解的信息(强制措施期限、是否已移送审查逮捕、承办人联系方式)
  • 下次会见预估时间与重点

附:辅助证明材料清单(指导家属同步准备)

为取保候审/不批准逮捕的附件做前置准备,提示家属同步收集:

  • 身份证、户口本(证明身份及固定住所)
  • 工作证明、劳动合同、社保记录(证明稳定工作、随传随到条件)
  • 病历、医院诊断证明(证明患病/生活不能自理等取保情形)
  • 家庭特殊困难证明(唯一经济来源、需抚养未成年子女/赡养老人等)
  • 退赃退赔凭证、被害方谅解书(如有)
  • 保证人情况说明或保证金方案
清单按个案需要勾选,缺失项标 【待家属补充】,不替家属臆造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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